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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前进到“依法治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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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前进到“依法治国”时代

——XFJ

我国是“依法治国”口号喊得最为响亮的国家。

朝鲜是“人民”口号喊得最为响亮的国家。朝鲜人民的幸福生活中国人懂的,饿死十分之一后的幸存者不是傻子就是疯子。身体和精神没有“残废”的国民不到千分之一。

人类世界的文明国家都实现了“法治”。高呼“依法治国”口号的国家,是不是意味着向世界先进文明看齐呢?

那可不一定!

朝鲜的“人民”一词在官媒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时期,正是大规模饿死人的时期。

当“依法治国”家喻户晓时,很可能吹响了赤诚爱国的良心精英大规模“进去”的号角。

“依法治国”和“法治”其实是两回事。

“法治”的核心是“限制官员和政府的权力”,把权力装进笼子。

威胁人类文明的最大洪水猛兽不是土匪流氓黑恶势力,而是“没有有效制约的权力”

希特勒德国消灭了流氓黑社会,是真个的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可短短十年时间却残酷屠杀了600多万无辜犹太平民,包括150万儿童。

纳粹党棍屠杀犹太人做到了“物尽其用”:财产首饰全没收,衣服鞋子全部剥光男女一丝不挂去受死,金牙全给拔出来,头发也给拔光做工业原料,皮肤剥下来做皮鞋,油脂割下来做肥皂,骨灰拿去工厂做复合肥,一点也不浪费……

一个如此灭绝人性的杀人狂魔居然还有那么多天朝青年崇拜他?当初学校是怎么教育年轻人的!

法律是防范人“作恶”的工具!而不是马列主义定义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

所谓的“统治阶级”其实就是“官僚阶级”。周徐郭令和他们的同志哥教导我们:专制国家官民利益从来都是对立的,一个“为官僚服务”的法律,平民百姓凭啥要去遵守?有病啊!

马列主义的“国家”定义也很搞笑: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一个暴力机关,由军队、法庭、警察、监狱组成……

“国家”面目在马列主义教条中原来如此狰狞可怖,不是监狱就是警察。一个如此恐怖的国家,人民凭啥还要去“热爱”它?有病啊!

难怪世界上把马列主义当金科玉律的国家都发生过恐怖人祸大饥荒和灭绝人性大屠杀。奉行如此嗜血教条的国家不大饥荒大屠杀那才是咄咄怪事。

下面继续说“法治”:

因为“不加限制的权力”是最大的反文明反人类恶魔,所以“法治”才把“限权”和“治官”作为整个司法体系核心。

“法治”的主要防范对象是“政府”和“官僚”!

法律一旦把“政府”和“官僚”成功关进了笼子,就有效斩断了大灾难的源头。流氓黑社会等普通刑事犯的危害就是兴不起大浪的“小巫”了。廉洁自律奉公守法的政府和官员自会轻而易举把这些小喽罗给收拾了。

人类世界的“法治”起源于大英帝国的威廉三世签署的《权利法案》,开头几条都是针对“国王”和“政府”的。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属于僭越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4、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5、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

看了326年前的英国权利法案,中华大国民该明白什么叫“法治”了吧?

下面再说说“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起源于秦始皇。

秦始皇的治国理念则来自“商鞅变法”。

秦始皇的“依法治国”不是“依法治官”和“依法限权”;而是“依法治民”。用严刑峻法来驱民为奴,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

与平民百姓规规矩矩相反,最高统治者皇帝则可穷奢极欲为所欲为,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就更不用说“制裁”了。

秦始皇驱使天下百万青壮年给自己修阿房宫筑骊山陵墓,以方便自己生前死后永远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法律制裁他了吗?

秦二世嬴胡亥到处制造“假想敌”兴起大狱滥杀无辜,连自己的12个同胞哥哥都给野蛮屠杀。10个美丽如花的公主则活活鞭打至死,剥光了衣服陈尸街头任乡里小儿猥亵凌辱……法律制裁他了吗?

公子公主尚且遭此荼毒,就更不用说无钱无势的平民百姓了。

权倾朝野的太监高官赵高在朝堂上“指鹿为马”,不但没受到法律制裁,绝大多数文武百官也只好昧着良心跟着喝彩“好一匹神骏的千里汗血宝马”!

与皇上官僚徇私枉法视法律如儿戏相反,平民百姓动辄犯法,押往官府的“罪犯”不绝于途。

一人犯罪,亲戚邻里不告发,“连坐”!一大串无辜和罪犯一样砍头坐牢。

晚上客人投宿,没验明官府颁发的“良民证”(相当于今天的身份证),杀头坐牢!

前往几千里之遥守卫边疆的平民士兵,因连绵大雨误期,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砍头!

总之对平民百姓就是一连串:杀!杀!杀!!!关!关!关!!!

秦始皇“聪明反被聪明误”。当平民百姓给修理得服服帖帖时,政府和官僚徇私枉法的空间就会大为拓展。政府和官僚犯罪的危害性比平民百姓大出百倍,结果不到15年就把企图千世万世当皇帝的秦帝国给淹没在血泊之中。秦始皇的朝野18族被屠灭种!

中国有那么一些浆糊脑袋,居然把秦帝国美化为“法治”,理由是秦始皇秦二世对王孙贵族一样毫不留情,不给他们任何爵位,杀起王子王孙也毫不手软。

如果把“屠杀贵族”和“取消贵族特权”当成“法治”和“平等”的象征,那就大错而特错。

首先“屠杀贵族”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屠杀贵族”是为了皇上等比“贵族”更大的高官集权独裁,“取消贵族特权”是为了“皇上垄断特权”,那就是制造更大的“不平等”。

人类世界的“独裁灾难”常常是从屠杀贵族开始的。

“一个人的独裁”需要赢得多数平民拥护,屠杀贵族则容易取悦于对体面阶层“羡慕嫉妒恨”的普通平民,执行起来能赢得广泛的同盟军。

但屠杀完贵族集权于元首一身的目的达到后,平民百姓也一样在劫难逃。

罗伯斯庇尔在法国屠杀完贵族后,更多的平民百姓被送到断头机下身首异处。

我朝太祖没收地主富农土地镇压“反革命”(民间自治精英)后,贫下中农喝彩。

社会主义改造没收城镇资本家的财产后,贫下中农喝彩。

反右打倒知识分子等体面阶层后,贫下中农喝彩。

大饥荒活活饿死3755万农民,侥幸活下来的农民绝大多数长年饥寒交迫生不如死,就没有人有力气继续喝彩了!

…………

“法治”是大英帝国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文明成果超过所有的科学发明!但英国的“法治”主要是贵族抗争的成果,而不是平民大革命的功绩。从1215年的《大宪章》到1689年的《权利法案》,都是贵族和国王死磕结出的文明果实。

所以千万别以为“杀富人”就是“法治”就是“平等”。

我这里说的“贵族”不是周徐令郭的同志哥们,他们只是土豪暴发户!

熊飞骏光棍赤贫无产阶级,祖辈是玩黄麻起义的,既不是富人也不是贵族。我不是为自己说话,而是为“良心”和国家社会的“文明进步”说话。

我朝太祖是秦始皇的粉丝,被历史否定的第一暴君在他手上第一次正了名。

太祖把秦始皇的“依法治国”光荣传统发扬光大:把元首的意志变成法律!把平民土地没为官有就把不肯主动献出土地者打为“反社会主义罪”;把质疑伟光正的人打为“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罪”;把说真话不肯出卖良心的社会精英打为“现行反革命”!

当伟大领袖“依法治国”时,“常识”就是反革命!真话人话就是“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

太祖的高官粉丝们又把太祖“依法治国”光荣传统发扬光大:把官员的意志变成法律!官员要玩“强拆”就把拒绝拆自家房屋的家主打为“破坏公务罪”;为了方便官员强奸幼女就弄出个“嫖宿幼女罪”使禽兽官员享受司法豁免;把说真话的良心精英打为“煽颠罪”……

这就是专制王朝的“依法治国”!

奉行“依法治国”的国家,往往把“法律高压线”定得很低,造成民众必须人人违法才能活得体面的“囚笼景观”。这样官员看谁不顺眼就可“依法”修理谁。比如我国的税费法就是“责众”的恶法,生意人要想赚点超过温饱层面的钱就得“违法”,否则连本钱给官家还不够纳税交费。官员如果想修理哪个生意人,加你个“逃税”罪或“做假帐罪”绝对比在省城上趟厕所还容易。

“依法治国”从来都和“法治”背道而驰!当“依法治国”上升为大政方针时,国家的“法治”必大踏步倒退。

“法治”的精髓是“治官”!

“依法治国”的本质是“治民”!

人类文明的进程是“官权”与“民权”的博弈。官权大于民权是野蛮落后国家;民权大于官权是文明进步国家!什么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都是转移官民矛盾的瞎扯蛋。

国家现代化的本质是“民进官退”!

中国要想走上文明进步之路就得告别“依法治国”走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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