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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坡村:冒死告御状的西府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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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正德五年(1510年),眉县发生了一起特大凶杀案,3人夜间被害,知县糊涂断案,3名无辜之人被牵连收监,而两名真凶却伪装隐匿,16岁民女宋巧姣为明冤,闯法门寺大殿告御状,终于使冤案昭雪,真凶伏法。后来剧作家以此事为素材,创作出秦腔历史剧《法门寺》(又名《双镯记》),盛演不衰。至今,佛教圣地法门寺还保留着当年巧姣告状时跪的石头。那么,历史上宋巧娇究竟是个啥样的女子?巧娇告状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又是怎样呢?

       让我们走进宋巧姣的老家——眉县金渠镇黄家坡村(现宁渠村),听村民讲世代相传的“正版”传说。

       巧娇巧辨手帕主

       宋巧娇是因剧成名的,眉县城关镇东关村、金渠镇黄家坡村一带,至今还流传巧娇巧辨手帕主的趣事。

       据村民讲,宋巧娇大约生于明弘治初年,卒于明嘉靖年间,宋家祖上在大都(今北京)宋家胡同居住,明朝初年迁徙陕西郿坞县定居。巧娇家境比较贫寒,父亲宋国士是一位教书先生,母亲早逝,弟弟宋兴儿在县城给开粽子店的掌柜刘公道当雇工。她从小跟父亲读书习字,长到二八年华,不仅生得如花似玉,端庄聪颖,而且口齿伶俐,明辨是非,所以很受大家的喜爱。

       一次,她与几个小姐妹在河边洗衣服,有一胖一瘦两个小伙伴为一条小手帕争得不可开交,旁边的许多小姐妹只是围观,既说不清手帕到底是谁的,也没办法处理此事。巧娇问过情况后便对两个哭闹的小伙伴说:“一条手帕有啥好争的?干脆撕开,一人一半不就得了!”她边说边拿过手帕佯装要撕。瘦姑娘哭着不让撕,胖姑娘却高兴地说“好!”。巧娇故意撕了几下没撕开,就说:“撕不开,干脆砸烂吧,砸成破片片,你俩也好分!”说罢从河边捡起一块石头要砸,瘦姑娘连忙挡住说:“不行,砸烂了我娘要骂我的。”胖姑娘却笑着说:“砸了好。”通过对两人的言行测试,巧娇明白了,她严厉地对胖姑娘说:“这手帕不是你的,哪有对自己的东西不心疼的人!”胖姑娘还不服,但经不起巧娇的三言两句批评,便红着脸承认了自己想讹人家手帕的错误。
宋巧娇的聪明才智不仅体现在日常小事中,还体现在法门寺告御状这样的大事情上。

       独闯大殿洗冤情

       法门寺大殿前的甬道上有一方青石,长60厘米,宽55厘米。青石正中有两个陷窝,形似跪迹,这就是民间传说的“宋巧娇告状石”(见图)。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明朝开国大将傅友德的后裔子孙傅朋,因父亲病故,与母亲从北京流落到眉县宁渠村定居。这个傅朋长得一表人才,举止文雅得体。明正德五年(1510年)盛夏的一天,傅朋在西村孙家庄偶遇一个叫孙玉娇的姑娘,二人一见钟情,傅朋送给玉娇一只玉镯作为定情信物。偏巧此事被刘媒婆看见,向玉姣索要了一只绣鞋作媒证,说愿为两人说媒提亲。刘媒婆之子刘彪是个无赖,偷去绣鞋找傅朋敲诈银两,被拒绝。当晚,刘彪携刀翻墙窜入玉姣住室,企图用绣鞋骗奸玉姣。此时,住在室内的人不是玉娇,而是借住此处的玉姣的舅父舅母两人,刘彪误以为是傅朋和玉娇幽会,嫉恨之下,用刀杀死二人,又将女尸头颅抛到刘公道家后院。在刘家帮工的宋兴儿发现后告诉掌柜刘公道,刘公道怕惹祸吃官司,竟将女头抛进后院的枯井内,又恐兴儿泄密,又用斧头将兴儿砍死一并投入井内。天亮后,刘公道报官,诬称宋兴儿窃财畏罪潜逃。此时,孙家人也来县衙报人命案。

       郿坞县令着孙玉娇到堂,审出私授玉镯之事,武断为傅朋与孙玉娇因奸情合谋杀人,先把傅朋逮捕打入死牢,又招来宋国士和宋巧娇父女问罪,让其赔偿刘公道被盗之物并交出兴儿。宋巧姣据理申辩,指责县令糊涂断案。县令将宋巧姣收监,与孙玉娇同室关押。聪明机智的宋巧姣从孙玉姣口中获得了案情原委,判断杀人凶手为刘彪,决心出狱后状告糊涂县令。

       后来巧姣被父亲赎出,得知大太监刘瑾陪同明武宗的母亲张太后来法门寺降香,就冒死闯殿告御状。传说,宋巧姣哭诉完起身后,她膝下所跪的石头上便出现了两个圆圆的膝印儿,以后,人们就把这块留有膝窝的青石叫“巧姣跪石”。太后命刘瑾断清此案,将凶手刘彪、刘公道处死,洗清了傅朋、孙玉姣、宋氏姐弟身上的冤屈。从此,小小村姑宋巧娇名扬天下。

       大太监刘瑾一生干了不少坏事,这件事是他有记载的唯一做的一件好事。这件充满传奇色彩的历史命案,记录在《眉县县志》和《宋巧娇与法门寺》一书中。

       麻纸状子留数载

       此事已时隔506年了,我们后人感兴趣的是:宋巧姣告状的状子还在吗?《法门寺》剧中那个叫赵廉的糊涂官其原型是谁?

       据一位网名叫“关中刀客”的热心人士考证:1949年前后,眉县还保存着“宋巧姣告状”的状子。民国时期的军事科科员王辉、田粮科长李凌霄都作证说,他们见过“宋巧姣告状”的状子。李凌霄说,1943年,他在县政府田粮科楼上清理堆放的杂物,偶然发现宋巧姣告状的状子,好奇地翻看了一遍,又放在原处。他回忆状子的情况是:毛笔楷书,很工整,竖写在麻纸上。凡涉及有官衔的人名时,诉状就抬头另起一行,格式很讲究。

       眉县人民政府第一任县长黑长荣曾回忆说,1949年6月,他到眉县后,听说有宋巧姣告状的状子,就让秘书拿来简单看了看,又放回库里保存。但由于战局未定,未作妥善处理。他记得状子是用毛笔正楷字写在麻纸上,厚厚的一本子,夹在卷宗套子中间。纸边都发黄了,中间还没变色。到7月12日眉县二次解放后,他再次调阅状子,想好好看一下,但遗憾的是找不见了。他猜测,国民党胡宗南部在撤离眉县时,是不是把宋巧姣的诉状带走或者烧毁了?

       虽然,状子至今下落不明,却是宋巧娇告状真实性的一个有力佐证。

       关于县令“赵廉”,明代志书62名知县中没有赵廉的名字。那么,原型人物是谁呢?据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刘九经编纂的《眉县志》记载:“李镒,祥符人(今河南浚县),正德四年以举人任眉县知县(至七年),仁明勤慎,一钱不私,士民颂其廉平,上官称为冰药,故志相传。”形容李镒做官廉洁,如冰之清净,如药之有益于人民。

       “关中刀客”分析,根据李镒在眉县任职的时间及政绩看,“赵廉”的原型人物似是李镒。剧作者可能觉得这位县官做官“廉平”,只判过一桩错案,这在封建社会也是难能可贵的,遂取其“廉”为名,附以赵姓,隐去真名,以便艺术创造。

       光阴荏苒,事去五百多年,法门寺“巧姣跪石”上留下千万人的膝痕。跪石留痕虽不足信,却是宋巧姣告状的见证。今日游览法门寺的人们,目睹大佛殿与“巧姣跪石”,仿佛当年宋巧姣告御状的情景仍在眼前。我们可以想象这名女子当时是何等刚烈,何等勇敢!(记者 巨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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